|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8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思想不放松、领导不放松、措施不放松、工作不放松、维稳不放松,使全省人民过上祥和、喜庆、安全的假日。通知要求:
一、确保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到位。充分认识应急处置工作的艰巨性,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国庆假日期间各级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筛查救治上不出问题,确保市场监管、产品监管上不出问题,确保市场供应和奶农合法利益维护上不出问题,确保我省不因“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故引发群体性社会稳定问题。
二、继续做好婴幼儿筛查救治工作。卫生部门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分层、分级、分区域的要求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一如既往做好筛查和诊疗工作,确保患儿及时发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要统筹诊疗人员和设备,做好分流就诊、优化流程、专家指导等工作,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落实免费治疗政策,保证诊断检查和医疗救治需要。要加强对农村和边远山区婴幼儿的筛查救治,确保患儿一个不漏,确保不出现死亡病例。
三、切实加强对奶制品企业和市场的监管。质监部门要加强监管力量,严把原料关、生产关、出厂关,严格监控新产奶制品。工商部门要强化经销、使用婴幼儿奶粉场所的清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在做好国家公布的22家生产企业69个批次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下架、召回和封存工作的基础上,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防止不法分子转移、销售;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引导销售企业做好退货工作。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格执行进出口奶制品检验检疫制度,确保所有进出口奶制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农业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对奶站和饲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查。
四、保证奶制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经贸部门要会同各地加强对奶制品价格、产量、库存、销量、流向等的监测和监管,做好产销衔接和区域调剂,组织企业扩大合格奶制品生产,增加货源,投放市场,确保合格奶制品供应。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奶制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强对奶制品市场零售价格的实时监测,开展奶制品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切实加强价格监控,确保奶制品价格稳定。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奶农的生产扶持,指导做好生鲜奶的产销衔接,防止倒奶情况的发生,切实保护奶农利益。
五、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新闻媒体要重点报道中央和省里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和成效。要及时、主动、准确发布相关信息,组织专家和权威部门释疑解惑,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和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避免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防止因报道不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卫生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在精心筛查救治的同时,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公安部门要帮助开展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维护工作,同时密切关注社会动向,严密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危害社会治安等违法活动。对查出的奶制品质量安全问题,公安和监察部门要及时介入,依法惩处。各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妥善处置。
六、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假日值班,明确值班责任,落实值班领导和具体人员,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医疗救治、生产监管、市场监管、社会秩序维护等一线人员要坚守岗位。要加强对各地婴幼儿奶粉事件发展动态的掌控,继续按已有渠道报送信息;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省“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571—87054849;传真0571—87052972)。 |